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620.“我因这赫的女儿,连性命都厌烦了”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与属世真理的联系。这从“厌烦性命”和“赫的女儿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厌烦性命”是指没有联系,即属世层的真理与理性层的真理没有联系,因为当这两者没有联系时,在理性层看来,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,这可从前面的阐述(3493节)看出来;“赫的女儿”是指对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的情感,在此是指对属世真理的情感,因为利百加这话是对雅各说的,而雅各代表属世真理,如前所示(3305节)。“女儿”表示情感(参看2362节);“赫”或“赫人”表示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(3470节)。从这些含义清楚可知,“我因这赫的女儿,连性命都厌烦了”表示属世层不可能通过来自一个非纯正源头的真理而形成任何联系,因而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的与属世真理的联系必不存在。后面以雅各与拉班同住为主题的地方论述了与属世真理的联系;也就是说,来自一个共同家系的真理已经与它联合。“赫的女儿”所代表的真理不是来自那个共同家系,所以它们与属世真理的联系是不可能的,因为它们与属世真理不一样,也不一致。实际上,“赫的儿子们”代表外邦人当中的属灵教会(2913, 2986节);但由于这个教会没有圣言,所以该教会所拥有的真理不是来源于圣言。
10756.他们接着说,他们能察觉属赤身族类的人是否有构成真正婚姻的东西在里面;结果表明,他们是从关于婚姻的属灵观念中察觉到这一点的。这种观念被传给我,发现是这样:两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的相似性是由真理与良善、因而信与仁的结合而产生的;婚姻之爱从这种结合出来降至身体。因为属于心智的一切都以某种属世的形式表现在身体中。因此,当两个人在一个内在层面上彼此相爱,各自也出于这爱渴望如对方那样意愿和思考,从而在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的层面上与对方在一起并结合时,它就表现为婚姻之爱的形式。其心智的属灵情感由此在身体中变成属世情感,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。他们还说,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存在具有婚姻性质的任何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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